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招生信息 -- 通知公告 -- 正文
济宁学院2015年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7-03-26        浏览:

济宁学院2015年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济宁学院系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一、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专业名称

层次

招生计划

专业类别

招收考生科类

招生范围

音乐学

本科

75

师范类

艺术文

山东省

音乐学

本科

5

师范类

艺术理

山东省

舞蹈学

本科

30

师范类

艺术文

山东省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25

非师范类

艺术文

山东省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5

非师范类

艺术理

山东省

环境设计

本科

25

非师范类

艺术文

山东省

环境设计

本科

5

非师范类

艺术理

山东省

产品设计

本科

25

非师范类

艺术文

山东省

产品设计

本科

5

非师范类

艺术理

山东省

美术学

本科

30

师范类

艺术文

山东省

数字媒体艺术

本科

30

非师范类

艺术文

山东省

音乐教育

专科

60

师范类

艺术文

山东省

美术教育

专科

40

师范类

艺术文

山东省

装饰艺术设计

专科

30

非师范类

艺术文

山东省

装饰艺术设计

专科

10

非师范类

艺术理

山东省

         说明: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批复为准。

二、学制、层次、学费标准:四年制本科,三年制专科,学费每生每年8000元。

三、专业考试要求

   (一)音乐学、舞蹈学专业

    根据《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报考我校音乐学、舞蹈学专业需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具体安排见下表:

济宁学院2015年专业考试时间、科目一览表

专业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及科目

报名、考试地点

音乐学

2月26-27日

2月27日至3月3日,视唱、技能(声乐、器乐、舞蹈选两项,主、副项自定,主项为器乐或舞蹈者,副项须选声乐)

济宁学院济宁校区(济宁市常青路15号,济宁广播电视台西邻)

舞蹈学

2月26-27日

2月27日至3月3日,舞蹈基本功、技能技巧展示、舞蹈作品

         注:报考音乐学专业者届时须提交所考声乐工整简谱1份。

  (二)其他专业

    报考我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美术学、数字媒体艺术、美术教育、装饰艺术设计等美术类专业考生需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报考我校音乐教育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我校或其他本科院校音乐学专业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

四、录取原则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和文化成绩分专业按学校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向招生学校投档,我校录取原则如下:音乐学、舞蹈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美术学、美术教育、装饰艺术设计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数字媒体艺术、音乐教育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平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五、其他

    济宁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在中共济宁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学校监察处监督下进行。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培训、招生的相关活动,严禁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考生入学资格并处理相应责任人。招生录取监督电话:0537-3196023。

招生简章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各专业拟招生计划,我校可根据报考人数适当增减。最后招生计划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计划为准。

   学校网址:http://www.jnxy.edu.cn/

联系我们

电话:0537-3196209   3196696
邮编:273155
地址:山东省曲阜市杏坛路1号


  • 济宁学院微信公众号

  • 济宁学院招生微信小程序